又是一年报税季,本着早报早拿钱的心态,今年一拿到W2就开始着手报税了,前不久刚拿到退税,现在过来总结下。
2013年度,我是10月份从F1(OPT)转到了H1B,但是因为过去三年以H1B身份在美国没满183天,所以还是以非居民(Non-resident)身份报税。有些人会申请延期报税以便用dual-status身份报,可以多拿点退税,但是嫌麻烦,就算了。我就一张W2,也没有股票啊什么的,所以就还是用的1040NR-EZ。
这样的话,报税过程跟去年几乎没有区别,仍然是参照IRS的官方指南跟杜克大学中文的报税指南,以及需要附上证明是非居民的8843表,然后就是各项加加减减了。因为前10个月是OPT,所以中美5000 treaty还是适用的。
今年有个地方倒是折腾了很久,就是收到了一张加州政府寄来的1099-G。这是去年州政府退税的证明,于是困扰了我很久到底应不应该报上去。上面说如果去年用了Itemized Deduction就要报,用Standard Deduction的就不用报。我在这两个deduction上纠缠了很久,因为Standard Deduction仅适用于居民,而我又不记得去年报税有Itemized Deduction这一说。但其实每年非居民填1040NR-EZ的时候,Line 11上填的就是包含州税的Itemized Deduction,所以,今年就需要将1099-G上的数字填到1040NR-EZ上的Line 4里。之后,就是各项数字做加减法。填完之后,连同跟你身份有关的文件复印件寄过去就好了。
报完联邦税之后,报加州税就是非常简单的,还是跟去年一样,去加州税务网站如实填表就行了,大概一个礼拜左右就拿到了。联邦因为我是邮寄的,所以略微慢了一点,不过大概三个礼拜左右也拿到了退税。